家电行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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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优化电子电器产品准入管理制度方面,《意见》还提出推动电子电器产品准入自检自证的举措。根据《意见》,2022年底前要确定一批条件完备、具有良好质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电信设备、无线电发射设备、信息技术设备和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开展自检自证试点。进入试点的家电企业,申请办理强制性认证时,除网络安全等特殊检测项目外,可以采用本企业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。同时,可以在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,免于提交本企业或者其委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、技术力量、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申请材料。自检自证开展情况向社会公示,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。未来,将根据试点效果,逐步推广电子电器产品准入自检自证制度。